國民黨中央工作會議今天(19日)通過2017年4項黨職人員選舉作業期程,國民黨下屆黨主席及黨代表選舉將於明年5月20日舉行,明年7月8日辦理中央委員選舉,明年7月29日選舉中常委,8月20日召開第20屆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新任黨主席與黨職人員將於8月20日宣誓就職,本案將提報21日中常會通過後正式實施。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19日下午舉行記者會指出,根據黨章第17條規定,黨主席選舉應在任滿當年應召開的全國代表大會舉行的3個月前,與黨代表選舉同時辦理,黨章也明訂黨主席的任期為4年,但過去幾屆黨主席的選舉時程都不符規定。

蔡正元進一步指出,黨主席任期應以首屆黨員直選的前主席連戰卸任日期8月19日計算,因此,回歸黨章,下屆黨主席就職日應為8月20日,以此往前推算,明年黨主席選舉將於5月20日辦理投票,3月31日發布選舉公告。他說:『(原音)本黨的主席任期應該以首屆黨員直選之連戰主席卸任日期8月19日來計算的話,2017年、就是下一屆主席的就職日,應該回歸黨章於8月20日舉行為宜,並以此往前推算,所以3個月,就訂定5月20日辦理選舉投票。』

此外,蔡正元表示,中央委員選舉將於明年7月8日舉行,明年7月29日則辦理中常委選舉,8月20日召開第20屆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新任主席與黨職人員將於8月20日宣誓就職。

蔡正元指出,根據相關規定,黨員必須在明年3月31日選舉公告前完成當年黨費繳交,才具連署權及投票權;新徵黨員及恢復黨籍黨員則須於明年1月20日前完成新徵或恢復黨籍手續,才符合滿4個月的規定。

此外,蔡正元說,這次選舉黨務革新的重點在於黃復興黨部黨代表選舉不再分別辦理,原有黃復興黨部的黨代表席次將全部併入各縣市黨部,合併選舉、共同參選、共同投票,適用同一當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