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前的2月6日,南台灣大地震,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3人輕重傷,台南地院25日宣判,法官認定建築包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造成眾多被害人身心巨創、家園全毀,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處最重刑5年,併科罰金9萬元,家屬得知判決,氣憤的說:「這口氣吞不下去,一定會上訴。」

失去7名家人的李肅椊和截肢剩左腿的胞弟李宗典、失去4至親的潘皖玲、右眼失明陳翊庭等4人,昨天都到台南地院聆聽判決結果。

李宗典大姊李肅椊代表受災戶及家屬發表聯合聲明,她表示,判決無法換回最愛的家人及115條人命,當初蓋章的官員為何能全身而退?難道蓋章的官員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嗎?~中國時報2016年11月26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