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備經商環境,振興我國的經濟實力,經濟部商業司與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商發院)於11/15在台北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服務業大解密‧推升商業服務業發展動能」研討會,11/17將在高雄、11/19將移師台中等地,深度剖析服務業的現況與未來走向。研討活動透過景氣趨勢、經商優勢、產業升級、市場拓展四大面向進行分享,以豐富的案例與精彩的分析,提供服務業下一步運籌帷幄的指南,首場超過400人次的商業服務業者朋友到場共同研習,預計中區及南區的參與業者都將突破200人次。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表示,政府近年來持續推動服務業發展,2015年我國服務業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達63.45%,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就業比重為59.02%,是推升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其中商業司委託商業發展研究院執行「商業服務業發展動能推升計畫」,對內掌握臺灣消費動態、新興趨勢,引領服務業科技化方向、服務業關鍵人才及整體景氣脈動等議題,對外則關注在服務業市場開放、區域談判下如何因應面對,協助我國商業服務業精準自己的發展策略,引進資源茁壯成長。
商發院政策所所長黃兆仁及其所率領的研究團隊,邀請與會業者共同關注當前產業發展「平台化」、「客製化」、「智慧化」、「綠色化」、「國際化」等五大重要趨勢;更提醒業者要隨著經濟消費需求型態改變、商業模式新興科技推陳出新調整企業經營的方向,透過掌握商業服務業的脈動與趨勢來加值各產業,創造更大更持久的比較利益優勢。
商發院表示,景氣方向猶如領頭羊,前瞻產業、性質、關鍵指標而有不同景氣動向,選錯策略方向將會造成無法預估的損失,小則企業空忙一場,嚴重情況則將使整體產業發展長期陷入困境。面對經商法制的掌握及爭議性的議題,例如縮減工時法案修正,相關配套制度要併同檢視修正,企業應如何面對。以及區域貿易協議看似遙遠但對產業發展影響卻是已在腳前。商發院透過問題分析、資料佐證及借鏡國外等手法去剖析問題,擴大商業服務業業者經營的眼界。
另外針對新興起的產業別以及想要擴大產業經營規模的業者,商發院也提出了獨到的見解,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若能瞭解哪些新興新服務業及市場,具有未來發展潛力並且值得投入,人才培育如何有章法並展現效果,這些在今天的研討會中,都是業者聚焦討論的焦點。
█區域貿易談判與產業商機
台灣身為一個海島型國家,對外貿易一直是我國經濟命脈,然近年我國對外經貿連結,無論在整體布局或現有連結之深度,能量皆不如正崛起的眾多新興國家;為避免經濟的弱勢造成我國在國際地位被邊緣化的風險,台灣應正視經濟實力逐漸被削弱的事實,並意識到唯有從根本改善,透過加入區域貿易談判的過程,將我國法規與國際制度接軌,調整我國產業體質,同時完善我國基礎設施,才能振興我國的經濟實力。
為此,除了解什麼是區域貿易協定外,應先了解台灣現今為何需要積極對外洽簽貿易協定,接著才是明瞭簽訂區域貿易協定,將有效提高我國對外貨品貿易的價格競爭力,但同時意識到加入貿易協定也要付出代價,因為市場的開放是雙向的:開放市場意味著競爭者加劇,我國業者將被迫加速產業轉型升級的速度,朝高附加價值的產業方向前進。
此次研討會以TPP為例,特別針對電子商務業,深入探討為何加入TPP對於我國在深化現有貿易國的連結上具有相當助益,一方面不僅有效避免我國對外貿易過度仰賴單一市場;二方面在貨品貿易上,也有效降低多邊的貿易關稅障礙,提高我國產品價格競爭力;三方面由於TPP是少數談到服務業貿易的貿易協定,我國可藉此鼓勵服務業業者至國外拓展市場,以服務貿易帶動貨品貿易,增加跨境物流,進而吸引外資增加,帶動我國國內人才需求,擴散產業技術應用,最終目標為提高服務業附加價值,拉動我國經濟成長。
█友善經商環境的新藍海法則
依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 Group)2016年及2017年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指出,我國已躍居全球經商環境排名第11名,由此可知我國的經商環境,逐漸形成適合創業與經商的生態,然而,決定企業成立的因素,除了良好的籌資管道及健全的經營結構之外,富有彈性的法令與政策,更是決定企業是否能進入市場的重要因素,而「創新」與「行銷」,則是通往成功的不二法門,因此,近年來許多新創事業結合科技與創意,獲得創投公司籌資而成功發展,即為例證,唯有甚者,傳統產業不斷結合科技推陳出新,乃藉此穩定企業持續進步的命脈。
我國在104年增修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章,目的在於提供具彈性的創業環境,同時,增加企業可籌資的工具,並尊重公司自治與自由,將來,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可由公司章程,彼此約定股份轉讓限制事項、無實體股東會之進行、表決權行使方式、及特別股與無面額股等事項,為與現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之規定,再者,有限合夥法之制定,則將公司出資人分為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而有限合夥人就其出資額對公司負責任之設計,可望為目前文創等發展之事業,解決短期籌措資金之問題。
依據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提出的公司治理6項原則:公司須依循股東平等原則、維持法令規章一致、保障股東權益、正確揭露公司資訊、確保董事責任及確立利害關係人地位,已成為健全公司經營的普遍準則,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企業擬訂遵法計畫後,仍應定期盤點內部落實狀況,及進行相關法制訓練與認證課程,才有助於事前防弊於未然,減少企業可能負擔之遵法成本。
█勞資雙方必知!秒懂工時制度爭議
我國今年初實施勞基法之縮減工時,將每周工時限制為40小時,惟在縮減工時相關法案修正後,相關配套制度未與當時縮減工時之修法案併同檢視修正。對勞方而言,由於資方透過工時調移達成每周工時40小時之規範,但未真正落實週休二日,故此項縮減工時政策受惠之感受並不大;而對於資方而言仍有工作時數縮減、人事成本提高之影響。因此,在這樣縮減工時卻未併同檢討配套措施之情況下,造成今年度面臨諸多關於勞基法之爭議,其中「七休一」、「一例一休」、「週休二例」與「國定假日」就是目前最受爭議之議題,並面臨立法程序之紛擾。
就產業面而言,我國商業服務業勞力密集程度與需求相當高,周休二日雖行之有年,但目前商業服務業中多數仍未實施固定周休二日,大部分則採取排班方式或是僅周休一日,以商業服務業影響衝擊最大。就勞動部公布之104年統計觀之,實施周休二日比例最少的為住宿餐飲業,僅有19%之企業實施周休二日,周休二日實施率低於6成以下之業別分別為其他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醫療保健服務業及批發及零售業。主因在於商業服務業為勞力密集產業,同時普遍有所謂「旺季」現象,確有其無法完全落實周休二日之難處。由於勞動規範與勞資雙方息息相關,因此修法之關鍵點在於勞資雙方取得共識與衡平。為因應勞工生活型態多元發展,兼顧企業產能需求,期盼修法兼顧勞工權益與產業競爭力,應有完整規劃並給予彈性,並引導企業與勞方溝通,朝向有利勞資雙方之方向邁進。
一場商業服務業知識的盛宴,讓與會的業者大豐收。經濟部商業司及商業發展研究院希望成為業者發展及成長的最佳夥伴,今天研討會的資料歡迎上網http://ciis.org.tw 商業服務業資訊網查詢。
(圖由商發院提供/商發院11/15日舉辦「服務業大解密‧尋找未來新商機」研討會,現場座無虛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