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英貼出的契約書中寫著,「本人魏蕾承諾在2006年1月內在中達律師事務所的監視下與馮軻辦理離婚手續,條件是馮軻承擔其女馮亞孟至中學學業的所有費用。」因兩人是在2003年開始交往,但契約書卻寫著2006年才離婚,等於間接證明張靚穎疑似當過3年小三。
▲張靚穎母親張桂英在微博爆料,間接證明女兒疑似當過小三。(圖/翻攝自mia迷1微博,2016.11.11)
其實這已經不是張桂英第一次爆料,之前還曾爆料馮軻侵占母女兩人在公司的股分,雖然最後和解,但仍然表示是因為「馮軻用女兒的生命威脅我!」婚禮當天因為沒收到邀請還放話:「戶口名簿還在我這呢!我也不知道這樣的婚禮是否能得到法律的認可」不過這次的爆料也引來網友不同的聲音,有些網友認為「阿姨,真的夠了,我覺得不應該這樣做!妳這樣做讓張靚穎如何面對世人呢?妳何必要公開,不給她一個台階下呢?」但也有粉絲表示,「每個媽媽都是為女兒好,沒有父母害女兒的,可憐天下父母心。」反應相當兩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