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梁、游二人在上月十二日宣誓時加入被視為「港獨」、「辱中」字眼,人大常委會四日透過港府表示,已將《基本法》一○四條的解釋排入七日議程;參與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等人更透露,本次釋法將明訂宣誓形式、監誓人權力,以及「不依法宣誓」的後果,暗指梁、游二人可能喪失議席。然而,香港高等法院已就港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案展開審理,人大常委會選擇在高院裁決前釋法,試圖據此影響判決結果,被香港各界抨擊為漠視香港司法獨立,更無異於「未審先判」。~自由時報2016年11月 7日頭版頭條

聯合頭條~美大選兩種結局 世界都在怕
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