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指出,李男於2013年間透過網路遊戲「唯舞獨尊」認識女童,同年6月間因女童即將畢業,李男竟帶她到汽車賓館發生性行為,女童父親發現後怒告李男,最後判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確定。
女童父親還求償精神撫慰金240萬元,法院一審時判賠李應給付65萬,女童父親不服而提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雙方當時為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時非出於暴力或用不當手段,事後也持續聯絡,因此認為李賠償65萬元已足夠,仍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李男於2013年間透過網路遊戲「唯舞獨尊」認識女童,同年6月間因女童即將畢業,李男竟帶她到汽車賓館發生性行為,女童父親發現後怒告李男,最後判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確定。
女童父親還求償精神撫慰金240萬元,法院一審時判賠李應給付65萬,女童父親不服而提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雙方當時為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時非出於暴力或用不當手段,事後也持續聯絡,因此認為李賠償65萬元已足夠,仍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請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