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女去年4月間,被高雄國稅局發現其經營的公司有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情形,合計逃漏稅額及罰鍰超過6千萬元蘇女為求減免稅額及罰鍰,多次前往國稅局洽談無果,去年4月14日晚間竟企圖行賄局長洪東煒。
蘇女先打電話假藉要拿「資料」給洪東煒,卻是送了暗藏現金50萬元的茶葉禮盒到洪家,洪回家後看見是禮盒,連開都沒開就轉送黃姓友人,隔天蘇女又打電話問洪東煒暗示「禮盒內有茶杯是否打破?」洪才請友人查看禮盒並發現匯款,事後立即將款項還給蘇女,主動向政風單位通報。
政風室轉請廉政署調查,將蘇女行賄用的茶葉禮盒查扣,蘇女也主動繳出行賄用的現金50萬元,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蘇女坦承犯行,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係一時失慮觸法,應無再犯之虞,1日諭知緩起訴一年,應繳交公庫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