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姓民眾在發現愛犬遭竊後報案,警方依據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比對,積極透過路口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追查到住在四湖鄉24歲的李姓、29歲謝姓及26歲蔡姓男子,通知3人至派出所配合調查,眾人知道事跡敗露,坦白竊行。李男供稱,因農田所種植的農作物常被土狗破壞,才會想將狗趕走,小狗棄置在不知名的產業道路上。
警方表示,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者,違反動保法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及照片,籲請民眾如有發現可疑,請立即撥打110電話,或就近向警方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