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五中隊小隊長王錦華率警員李義隆、涂格閩等3員,於105年10月16日10時許,在大同區民權西路224號前,員警見騎乘機車在等紅燈之一對情侶,神情顯得相當緊張,於是請2人靠邊接受盤查。盤查過程中該名後座女子一直激動的說:「我小孩在我媽媽家,我趕著買早餐給兒子吃!」並向員警嗆說: 「我們有什麼讓你們懷疑的、莫名其妙!該攔的不去攔,要翻給你們翻啊!給你們看啊!快點看啊!」意圖利用情緒干擾員警之盤查,涂姓女警不厭其煩,耐心的不斷安撫其情緒,並說明員警盤查的依據與理由。

由於在旁的該名男子不斷用右手摸著後腰帶,李姓員警發現其腰際的「皮帶」有異常微凸,直覺內可能藏有「違禁物」,於是請該男子取下「皮帶」以供員警檢查,但其心虛堅拒不配合,此時員警大聲喝令後,該男子才配合將該條「皮帶」解下,但卻一直緊抓著,很不情願的交給員警檢視,原來該條「皮帶」藏有乾坤,內側一段是縫拉鍊設有「暗袋」,經打開後發現內藏1包的「白色晶體狀物」,員警詢問該男子:「這是什麼東西?」該名男子竟答稱:「這個是『糖』!」員警反問說: 「這個是『糖』嗎?你還要辯! 」 該名男子眼見已無從抵賴,且經員警一再追問下,才坦承是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淨重0.96公克)!此時同行之女友見男友藏毒事跡敗露,對於剛剛對員警不理性的態度才180度轉趨軟化,並願意配合員警之檢查。

張男(67年次,多次毒品前科素行)向員警表示,為了躲避員警綿密之路檢盤查,其去購買了這條「特別皮帶」藏毒,以為應可萬無一失,但沒想到會被眼尖的員警察覺,實在是「有夠歹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張男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