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修正案」,開放民眾可攜帶一定種類、劑型或數量的寵物用藥入境,供自家寵物使用,開放種類與數量未來將由主管機關農委會會同財政部公告。
國人飼養寵物風氣日盛,常有從國外攜入動物用藥品供自家寵物使用需求,為此,立法院會21日三讀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修正案」,開放民眾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可攜帶一定種類、劑型及數量的動物用藥入境,供自家寵物使用。
而有關民眾可攜帶入境的動物用藥,詳細的種類、劑型及數量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公告。參與審查的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說:『(原音)我們是基於考量有些動物確實需要,而不是販賣行為,或許可以放寬這些情況,讓飼主可以自行攜帶一些藥物進來,來給他的毛小孩。基於一些情理的考量,但絕對不允許一些販賣行為,而且必須是政府有正面表列的藥品名稱。』
同時,為避免不肖業者販售非屬動物用藥品卻宣稱具療效之產品,誤導民眾,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非動物用藥不得有預防、治療動物疾病、促進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標示和廣告,違者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