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長陳勁甫表示,新式計費表可列印乘車證明及計算與顯示國道通行費等功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和運將,可減少乘車糾紛。另外,交通部後續規劃推動多元計程車政策,因計費表為計程車之表徵,其計費受乘客信賴,因此,多元化計程車仍應裝設計費表。目前市場價格約為8,000元至10,000元不等,迄今更換率已近8成,補助期限至10月底,還沒換裝新表的運將,應加快腳步儘速換表。
交通部要求全台8.7萬輛計程車在108年元旦起全面更換完畢,屆時未換裝新式計費表之計程車,禁止上路營運,另外,105年12月起,計程車收取國道通行費須用新式計費表收費、車輛新領牌照或汰舊換新時亦強制裝新表,運將並應列印乘車證明供乘客收執,違規者將依法裁處9,000元至90,000元罰鍰,運將朋友應儘速更換,勿以身試法,以全面提升高雄市計程車整體服務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