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宣判前海南省省政府副省長譚力受賄案,譚力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譚力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央視報導,2001年至2014年,譚力先後利用擔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及宣傳部部長、廣安市委書記、綿陽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發展、工程建設、仲裁裁決執行等事項上謀取利益。

報導說,譚力直接或者透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625萬元(約新台幣4億3000萬元)。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譚力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