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再任「大法官」是否違憲,朝野看法不同,多名學者今天(6日)在司法院人事同意權公聽會上也提出不同見解。律師尤伯祥等人主張,「連任」與「再任」在憲法文字上有明確定義,許宗力「再任」並不違憲,立院也沒有聲請釋憲的必要;不過,東海大學政治系主任胡祖慶認為,許宗力若「再任」成功,隨著未來政黨輪替後,將有更多前大法官「再任」慣例,恐怕非民眾樂見。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6日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蔡炯燉的同意權案舉行公聽會。會中,許宗力「再任」大法官是否違憲,成為爭論的焦點之一。

律師尤伯祥表示,所謂「連任」是指自己遺留的空缺自己來填補稱,但「再任」則是接替他人遺留下的空缺,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許宗力「再任」並無違憲疑慮,立院也沒有特別聲請釋憲的需要。他說:『(原音)我們在文意因素操作上可以得到明確的結論,連任跟再任是不同的,文意解釋是既然這麼清楚明白,任何學過法律解釋基本操作方法的人都知道,這個就是解釋的終點。』

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也說,許宗力「再任」大法官並不抵觸憲法,況且要找到熟悉司法行政及實務工作、學養相當的大法官來兼任正、副院長並不容易,因此憲法並未限制大法官不得「再任」。

不過,東海大學政治系主任胡祖慶對許宗力「再任」大法官的態度保留,質疑許宗力若「再任」成功,前後任大法官長達16年之久,一旦成為憲政慣例後,未來會有更多資深大法官「再任」,令人憂慮。他說:『(原音)政黨輪替之後,又會有之前資深的大法官連任的可能性,大家是不是覺得這樣是好的事情?』

律師葉慶元也質疑大法官選任制度有問題,認為大法官的原本任期9年得連任一次,與總統任期錯開;但現在卻變成總統每4年就能提名一次近半數的大法官,若執政黨握有國會多數,掌控了釋憲的門檻下,導致執政黨完全不受司法權制衡,這個制度有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