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黃富釧/苗栗報導】105年苗栗縣街頭藝人從事街頭藝文活動認證活動,將於9月24日(六)上午9點,在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前廣場準時熱鬧舉辦街頭藝人認證,本次認證活動吸引了三百多組個人及團體報名參加,盛況空前。要以大型藝文活動來提昇苗栗的藝文氣息,更要讓藝文融入苗栗鄉親的生活之中。同時也歡迎鄉親朋友們利用週休假期,一同前來參與街頭藝文活動認證嘉年華。

縣長徐耀昌,自上任以來積極推動苗栗縣的觀光產業、地方觀光景點發展,大幅提昇苗栗縣的藝文氣息及觀光發展的多樣化。除了讓苗栗的鄉親有美好的生活環境,更增加苗栗鄉親的生活藝文及國際觀。當然這次辦理街頭藝人認證活動,就是要鼓勵苗栗在地及全國各地從事街頭演出的藝人,能夠到苗栗來,充分利用苗栗各公共空間、觀光景點,將藝術帶進我們的生活之中,讓生活充滿藝術的氣息,也為苗栗帶來更多的朝氣。

街頭藝人認證活動主要徵選的類別分為三項,有表演藝術類、創意工藝類、視覺藝術類三大類別,報名組數多達三百多組,街頭藝文團體反應熱烈。徵選時間將自9月24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由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邀集學者專家等成立審查委員會評選,評選通過者即發給街頭藝人證,有效期限是二年並可於本局規定的公共空間及觀光景點從事街頭藝人的演出。全國的鄉親朋友可利用週休假期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前廣場走走,一同參與這場街頭藝人嘉年華會。相關訊息可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