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西檢方指控勞工黨籍前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是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貪瀆弊案的最高決策人之後,1名法官20日裁定,魯拉必須為貪污受審。
由於調查巴西石油公司弊案的承辦法官莫洛(Sergio Mora),接受了聯邦檢察官14日以貪污罪名對魯拉的提告,裁定魯拉必須受審,使他成為這起已導致巴西部份最有力的政商界人士倒台的案件中,知名度最高的受審者。
莫洛表示,在有足夠證據顯示魯拉負有責任的情況下,他決定接受檢方的提告。巴西檢方指控,魯拉收取了相當於370萬巴西幣雷亞爾(reais,110萬美元)的賄賂款,形容這位頗受歡迎的左派領導人是國營巴西石油公司貪腐集團的首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