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受聘為中國大陸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但馮明珠在院長任內,將故宮卸任院長前往大陸需要申請的年限,從3年縮短為3個月,使自己這次受聘北京故宮,不需再提出申請,引發爭議。故宮今天(9日)表示,由於許多政府單位都搶在520前,修改前往大陸的期限,陸委會明天(10日)下午將邀集各部會討論相關規定是否訂的太寬鬆。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獲聘為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引發爭議,故宮副院長李靜慧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退職未滿3年的政務官,到大陸都必須經過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許可,但也規定3年的期限可由原機關依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

李靜慧說,馮明珠在今年5月就依這項規定,將期限改為3個月,所以從8月19日後,馮明珠到大陸就不需申請,故宮也對她受聘北京故宮,事前毫無所悉。李靜慧:『(原音)她跟北京故宮之間是什麼樣的關係,像這些事情,我們都得再透過相關單位去協助我們了解,因為我們之前跟所謂的北京故宮研究院這個單位也沒有聯絡過。』

故宮表示,卸任政務官及故宮退休人員應嚴守職務機密與維護故宮的權益,例如庫房的保存方式及內容等;此外,台北故宮與北京故宮目前還有一些圖像智慧財產權的爭議,所以已請人事單位聯絡馮明珠向陸委會繳交相關資料。

李靜慧提到,不只故宮,包括文化部和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都在520前修改前往大陸期限,因此,陸委會將邀集各部會討論相關規定的合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