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今天(29日)正式和馬紹爾簽署漁業合作協定。漁業署指出,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去年10月將台灣列為「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並將台灣列為黃牌的警告名單,至今仍未撒除,我國和馬紹爾簽署漁業協定後,未來將落實打擊非法捕魚,有助於歐盟對我撤黃牌警告。
馬紹爾是太平洋島國,也是中華民國長期的友邦,兩國在漁業事務上有多年合作關係。
農委會指出,馬紹爾水域有豐富的鰹魚和鮪魚資源,是我國漁民的重要漁場,年產量達16至22萬噸,產值達新台幣70億,漁場大多在包含馬紹爾在內的7個太平洋島國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內。
農委會指出,馬紹爾也認知雙方合作的必要性,因此,漁業部門從去年開始接洽,並透過我駐馬紹爾大使館積極溝通,最終達成共識,29日正式簽署漁業合作協定。
漁業署指出,歐盟執委會去年將台灣列為黃牌警告名單,為落實打擊非法捕魚,立法院已通過「漁業三法」,並獲得歐盟肯定,但歐盟仍持續觀察台灣能否落實相關管理措施,因此,我國和馬紹爾簽署漁業協定將有助於歐盟對我撤黃牌警告。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說:『(原音)歐盟要求其中有一項就是有跟他入漁合作的國家,或者是卸漁的國家,或者是我們有投資的國家,都要建立漁業合作的關係。那關係也可以不限於要協定或者是備忘錄,或是任何一個形式,如果能夠簽訂,範圍很廣,就能夠有助於漁船的管理,也有助於打擊IUU。』
漁業署也指出,我國和馬紹爾都認為藉由打擊非法捕魚,將有助於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