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話業者在台南市學甲區大灣社區民宅頂樓設置基地台,引發民眾疑慮,地方里長向民代陳情。立委陳亭妃、市議員謝財旺及NCC處長劉豐章等,向里民說明處理過程。行動電話業者在台南市學甲區大灣社區民宅頂樓設置基地台,引發民眾疑慮,地方里長向民代反映。22日,立委陳亭妃、市議員謝財旺及NCC處長劉豐章等,到場現勘並向里民說明處理過程。陳亭妃立委表示,業者已同意不設置。劉豐章處長說,該會並未核發發射執照,業者已陸續移除內部設備,若業者違反,每次罰款50萬元,請里民不必擔心。

學甲區大灣里長王登教、溪州里長陳進源等表示,有行動電話業者在學甲區大灣里民宅頂樓,以鐵皮屋掩飾設置基地台,該處為人口密集地區,居民擔憂產生電磁波危害身體健康,堅決反對設置基地台,乃向市議員謝財旺、立委陳亭妃陳情。

陳亭妃立委接獲陳情,請NCC派員到場勘查,證實已發給業者設置執照,並請業者與居民溝通,但居民堅決反對,因此,要求業者停止設置,並同意將設備移除。陳亭妃立委表示,目前基地台設置是依照電信法規範,主管機關為交通部電信總局,又以書面審查,民眾常在不知情狀況下,發現住家附近已設置基地台。

陳亭妃立委表示,民眾如發現社區民宅頂樓有異狀,要通報里長,此次大灣里民機警,經2位里長向市議員謝財旺與她反映後快速處理。若再慢半拍,一旦NCC核發射執照,就得延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