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台灣國內電子支付機構發展,金管會今天(2日)宣布,放寬電子支付帳戶開戶的「實名制」認證,民眾可以透過手機號碼完成身分認證,取代目前以電子郵件和社群媒體帳號的身分確認程序規定,緩衝期至2018年12月31日,調整時間過後,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也將全面回歸「實名制」的方式。

金管會至今已經發出5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的執照,不過,電子支付機構專法從去年5月上路迄今已屆滿一年,仍沒有業者開業。

為加速台灣國內電子支付機構發展,金管會7月初已宣布4大放寬措施,包括拉長使用者被「強制登出」時間、放寬固定密碼條件、增加圖形鎖等安全設計取代固定密碼與手機簡訊密碼,以及增加約定連結帳戶付款機制等,至於2日則是再進一步放寬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的身分確認機制,為提高便利性,刪除「電子郵件」和「社群媒體帳號」的身分確認程序規定,改以透過手機號碼就可以完成身分認證。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指出,為導引使用者早日完成身分確認程序,將針對仍使用「電子郵件」和「社群媒體帳號」的交易者,採行降低交易金額以及次數的配套措施,調整期過後,就全面改採「實名制」。呂蕙容說:『(原音)會有一個調整的期間,要求他們針對金額和次數逐次的降低,在106年12月底之前,就是金額是1萬元,次數是10次,然後107年的1月1日到當年度的6月30日,是5千元,交易次數是5次,107年的7月1日開始,到12月底,金額是3千元,交易次數是3次。』

至於只透過手機號碼,電子支付機構業者如何確認客戶的真實身分?金管會也表示,目前業者已經在和電信業者洽談,未來只要透過手機號碼就能掌握客戶身分,而且也大幅簡化認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