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5日電)主計總處今天公布4月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個月增0.34%,較去年同

月上漲1.88%。

主計總處指出,4月CPI較去年同月上漲1.88%,主

因蔬菜、水果、家庭用電及水產品價格較去年高,加上

部分調理食品與外食費等價格調漲。

不過,因為燃氣及油料費價格調降,與3C消費性電

子產品價格較去年低,抵銷部分漲幅。若扣除蔬菜水果

,漲0.16%,若再剔除能源後的總指數(核心CPI),漲

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