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遭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4年有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發言人王鴻薇今天(22日)下午受訪時表示,根據黨紀處分規則,李全教遭法院一審判處有罪,因此,將依程序送考紀會處理,先行予以停止黨權處分,若上訴後判決無罪,則會恢復黨權。
王鴻薇指出,李全教之前涉及議員賄選案,當時一審判處有罪,黨中央便祭出停權處分,之後二審李全教獲判無罪,黨便恢復其黨權,這次也是按照相同規定與做法。
王鴻薇指出,李全教之前涉及議員賄選案,當時一審判處有罪,黨中央便祭出停權處分,之後二審李全教獲判無罪,黨便恢復其黨權,這次也是按照相同規定與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