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105年4月12日22時30分,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吳嘉葳、施性旭及黃志雄率警員劉家佑、陳志榮、蘇德賢及蔡孟勳等7員,在中山區濱江街262號前執行路檢勤務,高姓男子(73年次)開車載其李姓女友(79年次)欲返家,因李女見警神情慌張,且有吸食毒品的徵兆,於是請兩人下車接受盤查。李女主動向警方表示,之前因為持有毒品搖頭丸的案件,等候開庭中,並非常配合,自行將口袋內物品拿出讓員警檢視,可是員警早已發覺李女手握1包不明物體,不斷閃避員警目光,故當場請李女出示其所緊握之物品,經確認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淨重:0.84公克、毛重:1.05公克)。
李女持毒被警方查獲時,不斷哀求要員警給個面子,還說一定要這麼嚴重嗎?希望員警通融一下,更說只要拿到這個東西,馬上就出事。員警聽了也愛莫能助,只能依法上銬宣讀權利。就在員警準備將其帶回偵辦時,李女見求情不成,竟崩潰大哭,還向男友說對不起,她不是故意的,其男友聽了大感不捨,馬上上前抱住李女不斷輕拍並好言安慰,但李女仍不斷痛哭,難以自己,員警見狀也只好在現場好言相勸,等待李女情緒平復後,再將其依法送辦。
毒品不僅殘害個人健康,亦讓家人、親友傷心痛苦,更易引發犯罪問題。一旦沾染毒品,不但無法輕易擺脫,終其一生都受毒癮的控制及身體的病痛所苦,呼籲各界千萬不要輕忽毒品的危害,並請多關懷周遭親友,如有發現毒品相關物品或徵兆,應儘速伸出援手使其遠離毒海,必要時更可尋求警方等相關單位提供協助。保安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