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瑞芳區瑞芳工業區頂坪路69號4.召集事由:105年度股東常會(1)報告事項:??04年度營業報告書。??0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04年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配發情形報告。??04年度實施庫藏股執行報告。?鶩蚼q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2)承認事項:??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04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騆磪誘蝙n配發股東紅利案。?糬蚼q本公司『章程』案。?颻蚼q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暨更名案。?繾奐s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鶩蚼q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鰣蚼q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鱄蚼q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瓛{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虪H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4)選舉事項:?虪?惕嚙儭釣蛂C(5)其他議案:?鸗扆ㄦs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會議主要內容(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5年5月2日至105年6月3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規定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通知,依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以公告為之。(2)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3)擬訂105年4月22日至105年5月4日下午5時止為股東提案及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期間, 依法規定持股1%以上股東得於受理期間內以書面寄達或親洽本公司(台北市南港路2 段97號5樓)辦理。本公司電子投票期間自105年5月31日至105年6月27日止。(4)本次股東會紀念品為全家便利商店禮券 ,本公司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