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林敬傑臺北14日電)國防部長高廣圻今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表示,國軍眷村是民國38年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後,以克難方式建造的安頓軍眷生活照顧措施,但因設施簡陋、年久安全堪慮,遂以遷建及改建方式,落實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的良善美意。

 高部長指出,早年眷舍共有897村,國防部自民國69年起辦理舊制眷村改建,惟因遷建方式、國有財產及土地相關法規等因素,迄84年止,僅完成348村改建,尚有549處眷村未安置。

 高部長強調,自民國85年「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公布施行後,國防部在不動用公務預算下,積極推動眷村改建工作,配合國土綜合開發、都市更新及公共設施建設需要,按眷村分布位置,依條件相近者採整體分區規劃,並運用既有眷村土地、不適用營地或價購土地,依規定變更為適當使用分區或用地,集中興建住宅社區,健全都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