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192.公司名稱:台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2/19)日召開董事會,會中擬定配發民國104年度員工酬勞現金新台幣20,036,004元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5,600,000元,與帳上估列員工酬勞新台幣20,036,004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5,600,000元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