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2/172.公司名稱:中強光電(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一○四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292,564,478元,全數採現金發放。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章程本公司不配發董事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