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182.公司名稱: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補公告本公司董事會105/1/28決議通過發放員工及董監事酬勞(1)本公司104年擬提撥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64,753,881元;另提董監事酬勞,金額為19,426,164元;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2)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