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和其他先進國家對軍警等公務人員提供優惠早已是行之有年的做法,但在2011年卻有台北市警局的警員,疑似利用對旅行社對警眷的優惠,以直系親屬的名目帶非直系親屬的成員參加,事後又以旅行社品質不佳為由,在驗收時要求扣款,讓旅行社直接向14名警員控告涉嫌詐欺。
據《蘋果日報》報導,台中的惠名國際旅行社在2011年贏得台北市警局的「年度績優員警(工)國內旅遊採購案」公開招標,並以此規劃南台灣5日遊,同時提供警眷免住宿費優惠。旅行社在旅遊完畢後,被市警局以旅遊滿意度的整體滿意度不佳,向旅行社要求扣款,引發旅行社不滿,並被旅行社以市警局未履行契約的「警眷」規定,控告市警局涉嫌詐欺,同時還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在2013年的民事判決中,市警局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須賠償旅行社265萬,市警局不服提起上訴,但雙方在二審時達成和解。同時在刑事上,北檢調查後認為,市警局與旅行社簽訂契約時,雙方並未就「警眷」部分做出明確定義,以罪嫌不足將市警局14名官警處分不起訴
台北市警局於2011年辦理績優警員國內旅遊,由惠名旅行社承辦,並提供警眷免住宿費優惠,但事後市警局以品質不佳,驗收時要求扣款,引起旅社行不滿,惠名以警員帶非直系親屬參加為由,控14名警員涉詐欺,台北地檢署今天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