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提案將賦予歐盟新的權力,以課徵高額罰款和召回車輛。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聲明中說,「執委會提議大修所謂的歐盟式的批准架構」,這指的是允許車輛在歐洲上路的制度。(譯者:中央社劉文瑜)10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