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下稱新課綱)於107學年度起正式實施得更加落實於教學場域,教育部國教署訂定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各類型學校相關配套工作計畫,為就配套措施內容需向各縣市政府、教育局配合之處進行宣達,特於105年1月26、27日舉辦之105年第1次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進行說明。

前述的配套工作計畫,依據新課綱課程架構之課程規劃、規劃說明及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擬訂,其中包含「行政與組織」、「課程與教學」、「研習與宣導」、「設備與資源」以及「考招連動」等5個面向,又細分「法規研修」、「研究計畫」、「教材規劃與課程發展」、「前導學校試行」、「教師增能研習」、「課綱宣導與研習」、「設備與資源」與「考招連動」等8個配套子計畫。教育部預訂於105年8月起協請所遴選之研究合作學校、前導學校,就相關配套草案先予試行,且提出修正建議,並於106年8月起於全國各教育階段學校全面試行,以順利接軌107學年度新課綱之實施。

此外,會議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說明以推動12年國教課綱之重點特色與面臨之挑戰為題,分就107年即將實施之課綱背景脈絡、研修歷程及4個主要特色:素養導向、多元適性、連貫統整和彈性活力進行說明,並另就各縣市前導學校執行新課綱之實例詳加闡述。

教育部也邀請臺北市立麗山高中藍偉瑩主任分享其所觀察各地學校準備107學年度新課綱實施之情形,就其觀察發現,多數學校皆藉由形塑學校願景、學生圖像之共識,擬定校訂必修與多元選修課程內容,期待新課綱提供學生適性學習及培養未來所需之能力,進而得建立學校之特色。其並期許12年國教課綱針對可能面臨到之教師授課空間、學生選課、教師員額及導師制度等挑戰,於107學年度施行前透過相關配套措施之試行,發掘所遇之待解決事項,並滾動修正,以利穩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