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所長表示,該場為禽流感案例場周圍1公里之主動監測場,近來縣內仍有零星禽流感案例發生,顯示產銷環境中仍有病毒活動情形,家禽產銷各環節業者應持續提高警覺,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以防範病毒入侵。
另外,禽流感案例場、其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場及一般禽場應依「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規定,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且切勿冒進進雛復養,並落實非開放式、密閉式禽舍規劃等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未依前項措施落實軟硬體措施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配合辦理,以免受罰。(示意照片/ 大成報檔案/記者張秦華原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