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1/1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單位名稱:永豐金證?(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100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3)連絡電話:(02)238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