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發行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1/062.公司名稱:聖暉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本公司已於10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發行總額為1,200,000股,並已於104年1月26日第一次發行480,000股。(2)本次申報發行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72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6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1607號函准予申報生效。(3)本次發行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業已於105年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5年1月11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