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0年度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0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5126號函核准在案。二、本公司104年第4季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普通股274,25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發行新股2,742,500元履約,增資後股數為159,478,296股, 實收資本額為1,594,782,960元。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 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六、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