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委員會議通過,針對日商Nippon Chemi-Con Corporation(NCC)等10家國際電容器大廠涉及國際卡特爾(cartel)行為予以重罰新台幣57.9億元,台灣是國際間第一個作成處分的國家,且是適用窩裡反條款作成處分的重大案件,同時也是公平會成立以來對國際廠商罰鍰金額最高的處分案件,未來台達電、鴻海等相關電子業者的採購成本都可望下降。

公平會9日下午由副主委邱永和召開記者會說明指出,本案是與美國、歐盟、新加坡在2014年3月共同展開調查的國際卡特爾案件,目前至少有歐盟、美國、日本、韓國、新以及中國大陸仍在進行調查或處理中,台灣應是國際間對第一個作成處分的國家。

邱永和表示,日本電容器業者自1980年代起,即藉著召開數個多邊同業會議,及彼此間進行雙邊聯繫的方式,交換價格、數量、產能及對客戶之因應等競爭敏感資訊,達成限制競爭之合意,涉案產品包括鋁質電容器及鉭質電容器。

鋁質電容器主要應用於桌上型電腦、生活家電、電視遊樂器、電源供應器等較大型的電子產品,而鉭質電容器則多使用於輕薄短小的筆記型電腦、手機、掌上型遊樂機等電子產品,台灣電子廠商對電容器的需求大多仰賴涉案業者供應,且國內並沒鉭質電容器製造商,更全數仰賴進口,估計涉案業者違法期間在台灣的總銷售金額鋁質電容器達新台幣500億元,鉭質電容器達新台幣160億元。

公平會此次能率先作成處分,要歸功於在聯合行為違法案件中可免除或減輕罰鍰的寬恕政策(即俗稱的窩裡反條款),但依規定,公平會不能公開申請寬恕者的身分。

公平會針對聯合行為裁罰的7家鋁質電容器業者與罰鍰金額如下:

公司名稱 罰鍰金額(新台幣)
NCC 18億6,830萬元
NCC HK 8,290萬元
NCC TW 2億9,380萬元
RUBYCON 12億4,800萬元
ELNA 7,660萬元
SANYO HK 8億4,200萬元
NICHICON HK 1億1,130萬元
合計 45億2,290萬元
公平會針對聯合行為裁罰的3家鉭質電容器業者與罰鍰金額如下:

公司名稱 罰鍰金額(新台幣)
NEC TOKIN 12億1,820萬元
VISHAY POLYTEC 3,120萬元
MAYSUO 2,430萬元
合計 12億7,3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