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宅爭議拖了20天,王如玄昨日親上記者會說明,坦承1995年到2005年共經手買下12戶軍宅,名下僅有一戶軍宅,她也表示願意將22年來投資軍宅獲利1380萬元全數捐出,不過對於王捐錢了事的心態,律師呂秋遠則質疑,為什麼選個副總統要將所得捐出去,若是合法賺錢,為什麼要捐出去,又不是贖罪券。 呂秋遠分析,投資軍宅容易獲利原因是,國家用極低的價格出售給軍眷,即便有五年的閉鎖期,但還是可和缺錢的老伯伯或其子女簽屬權利買賣契約,時間一到即可過戶,於是買方就可乘人之危,以低價買入,再以極高價賣出。 王如玄提到,當初透過仲介投資軍宅,雙方都是非常圓滿地達成交易,動機是為改善家庭經濟,呂秋遠則提出幾點質疑,一、為什麼要用軍宅來買賣賺錢?王對外稱熱衷從事公益活動,但為何會覺得投資軍宅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活動?二、利用軍宅大量賺錢,有無確切申報財產所得?三、選個副總統何需捐出所得,如果是合法賺錢,只因不合社會觀感就捐出,這又不是贖罪券。四、只有賺這「一點」錢?能否把當年的所有買賣契約一併公布,若有不一致的地方,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對王召開記者會平息軍宅爭議,讓同樣身為律師的呂秋遠認為,王就是一個沒有誠信、鑽法律漏洞的人,更批王「到底憑什麼自我感覺這麼良好呢?」他認為王如玄還是堅持一切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