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保險資金能積極投入公建,金管會再度鬆綁相關規定,未來符合一定條件的保險公司,若投資促參公建案金額50億元以下,可採事後備查方式,以利加速競標重大公建案的作業,並提高業者投資意願。

根據統計,截至今(2015)年10月底,國內保險業投資於海外資產的金額,已超過新台幣10兆元,占資金運用比率為56.58%,顯見海外投資成為主力。金管會表示,鬆綁保險業投資公建的規定,是希望把資金留在國內,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等,近期修正草案將先預告,最快明(2016)年1月就能適用。

據瞭解,現行保險業投資符合促參的公建案,投資金額在5億元以下,能以事後報備方式,但業者有反映,部分標案若要再送審,不僅作業時間拉長,且往往造成投標消息走漏,增加其他競爭者與成本。

金管會指出,未來將限制放寬給體質良好的保險公司,只要資本適足率(RBC)在200%以上,投資單一公建案金額在10億元以下,且不超過保險公司淨值10%,可採事後備查。

另外,若有意投資的公建案金額在50億元以下,則是符合最近一期及最近二年RBC都在250%以上,且無內控重大疏失及重大罰案,投資不逾淨值10%,也享有同樣待遇。金管會初估,新措施上路後,淨值超過50億元以上的17家壽險公司,以及8家產險公司都能適用。

其中,像是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新光人壽,都被認為是較有能力承作大型公建案的保險業者,因此可望先行受惠。壽險公會認為,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公建,能夠達到3大好處,分別為「降低政府財政負擔」、「壽險資金有去化管道」、「促進投資創造就業機會」。目前已建立公建的溝通平台,各地方政府或財政部,未來招商案件,都可以先行溝通,以增加業者投資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