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07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6.報導內容:依華通的訂單及出貨狀況來看,其11月營收仍在50億元之上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對外發佈相關營運數據,亦無做財務預測,特此聲明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