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土地銀行上海分行出現5100萬元的逾期放款,土銀4日表示,已進行訴追程序並已提足備呆,借戶負責人也已續洽買主處分資產,並承諾處分不動產的款項,將優先清償土銀債務。土銀也強調,承作大陸地區授信案件,均依主管機關規定審慎辦理。

土銀說明,經查該台商客戶在100年4月2日與上海分行初次存款往來,100年12月5日初次授信往來,歷年往來情形正常,這次是因授信戶主要交易對手所在地幣值103 年下半年開始急劇貶值影響,導致應收帳款未能如期收回,資金周轉出現困難。

不過,土銀強調,目前已進行訴追程序並已提足備呆,借戶負責人已續洽買主處分資產,並承諾處分不動產的款項,將優先清償土銀債務。

土銀也指出,對於大陸地區風險限額上限是參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第12-1條第2項的規定,額度上限為「不得逾本行最近年度淨值100%」。截至104年10月底止,土銀對大陸地區暴險(含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比率為54%,其中授信占上年度淨值35%,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後土銀也將續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土銀還說,土銀訂有「台灣土地銀行國外分支機構授信作業管理要點」,除依循主管機關所定授信法規、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授信準則相關規定,按授信5P原則審慎評估後核貸,執行上以優質客戶為主要客層、參與優質聯貸。另大陸地區分行依其所在當地區域特性,參酌當地金融法規與商業習慣,規畫授信內容及擬訂徵信、授信業務作業規範,並加強授信風險集中度的控管,並訂定各行業別限額,相關內容均由分行合規主管審閱無誤、符合當地規範後,提報總行核備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