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204 15:49:45)今年汛期11月底已結束,台中市政府將於7日開始回收防汛沙包,回收時間自7日起至11日止,民眾可直接送回各區公所回收;水利局籲請民眾配合回收,以免沙包棄置造成環境髒亂。

水利局表示,如欲留存沙包使用者,應妥善保存,建議使用過的沙包應風乾或曬乾後,妥善堆置於陰涼乾燥處,以利後續使用;但不要放置於陽光下,以免外袋風化破裂。詳細沙包回收點詳細資訊請見附件。(12/4*13)*水利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 分機53707

訊息來源:台中市政府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