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2/012.公司名稱: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11月30日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實際係發言人異動,主旨誤植為代理發言人,特此更正。8.因應措施:補發重訊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