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集團在劣質油品案一審被判決無罪,引發爭議。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今天(30日)表示,法務部支持彰化地檢署對彰化地方法院提出不服判決的理由。
針對頂新劣質油品案,彰化地方法院日前指檢方「舉證不足」,因此判決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無罪。彰化地檢署批評法院只採信頂新的意見,且對檢方科以無限上綱的舉證責任,食安爭議與審檢交火都引發社會關注。
對於彰化地檢署認為法院違背國民對法令的情感,並切割證據,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30日受訪表示,根據彰檢的資料,法務部支持彰檢的看法。林輝煌說:『(原音)適用法律的時候絕對不要偏離規範目的,違背國民對這法令的感情,所以他們認為他(法院)在適用法律上有很大的偏差。證據到底如何得到心證,要經過論理法則跟經驗法則來認定,而不是法官個人自己偏好來決定證據取捨。』
林輝煌表示,檢察官不會為了求快就疏於舉證,且21天的偵辦時間並不短。林輝煌說:『(原音)我相信我們的檢察官絕對不是為了說社會希望你快就快,他希望能夠真正得到社會正義。』
林輝煌強調,彰檢認為整部「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範目的在於就源管理,但顯然法院的判決與彰檢的認知有落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