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無罪!眾所矚目的頂新飼料油案,彰化地院27日一審判決頂新公司與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均無罪;合議庭引用多名專家證詞,認為檢方的證據無法具體證明頂新購自越南的豬油,是《食安法》所稱不可食用的油,排除頂新原料油是餿水油,依「罪疑唯輕」原則,6人全判無罪。

形同被「打臉」的彰化地檢署發表聲明強烈表達不服,強調判決結果顯然已悖離認定的犯罪事實甚多,且論理用法違誤一定上訴。衛生福利部對此判決同深感遺憾,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郁美表示,會盡快協助檢察官蒐集證據,進行上訴。~中國時報2015年11月28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