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雲林縣報導】雲林縣地政處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於101年8月1日實施,土地徵收以市價補償並於同年9月1日開始施行。

所謂市價是指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其最主要來源,以內政部不動產實價登錄公開之資訊為主,再透過價格查證及確認後,就實例價格進行調整。土地徵收補償係參考該實價登錄價格,並於辦理市價查估後,送本縣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所評定之價格即為土地徵收補償之市價。

縣地政處籲請民眾,於完成不動產買賣登記後,應確實辦理實價登錄資料申報,只要實價登錄做得好,土地徵收抗爭就能少,二者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