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什麼訴訟案件那麼多,三年來告了1801件,且多數是敗訴,那為什麼還要告,市議員江肇國24日總質詢時拿這一點質詢市長林佳龍,希望市府做好訴訟檢討與管控,不要與民爭利。
林佳龍對於江肇國的質詢也心有同感,他指出,一上任時他就指示相關單位進行檢討,統計先前市府興訟的官司中高達八成都告輸,明明知道會輸了還告,他深入了解原因是公務員都不願承擔行政責任,即使沒有爭議、沒有問題的案子他們還是提告,似乎藉此保證不出事,以副市長林陵三的案子為例,行政程序上根本沒問題,結果監察院還是來文糾正。
圖說:江肇國批市政府與民興訟。(記者黃志政攝)
林佳龍認為,其實公務員如果能在行政程序上勇於裁量,很多案子都可以不必訴訟,在訴訟上市府雖多敗訴,但廠商卻被訴訟時間拖垮跳票,還是輸,長此以往,民間廠商對政府標案、公共工程發包公信力、行政效率沒有信心,對政府的形象也不好,面對訴訟問題市府還是要徹底檢討導正。
江肇國建議市政府應該對各單位工程契約、發包案進行嚴謹管控,那個單位訴訟案件多就要加強檢討,不管告贏或告輸都要找出確切原因改正。
話雖這樣說,但江肇國所指「與民興訟」的情況並非以前的市政府才有,根據江肇國所統計的數字,2013年交通局含裁決處的官司有277件、2014年268件、2015年在不愛告的林佳龍主政10個月下,計有295件,沒有比前朝告得少,第二名的法制局也有90幾件、建設局3年細積有173件,顯然一時間降不下來,很難不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