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對於軍宅爭議,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今(24)日表示,她在民國97年5月20日接任勞委會主委後,於98年3月8日以自己名義在板橋眷村改建的健華新城購置了1戶所謂的「軍宅」,也就是監察院調查為妹妹代購該戶。另外,她母親也於97年9月8日購置西藏路眷村改建住宅1戶。以上2戶目前皆仍在其妹妹及母親名下,皆未轉售,此後也未再購買任何眷村改建住宅。
針對民進黨立委連日來指控她購買軍宅套利,王如玄表示,由於她的先生擔任公職,他們夫妻倆從民國93年起,就依法申報財產,所有資料都可以供外界檢視。
王如玄指出,因為有朋友從事眷村改建住宅的房屋仲介,因此她多年前就曾經依法買賣軍宅,這是她當年的投資理財模式。早在民國80幾年時,她就購置新店大鵬新城的相鄰兩戶自住多年。
她記得當時兩戶的購買總價是1060萬,每戶530萬元,10年後以1800萬售出,並非購屋套利。民國93年底(按94年申報資料為93年之更正),她也有與母親共同合資以母親名義購買一棟健華新城池先生的眷村改建住宅,後來過戶在她先生名下,這也是他們夫妻二人將來退休可供居住之唯一不動產。
王如玄表示,她長年擔任律師工作,先生則是司法官,夫妻兩人有穩定的收入,因此她早年確實有做一些房地產投資理財,夫妻兩人也從93年起就逐年申報財產。97年5月20日接任勞委會主委前,她從未想過會擔任公職;接任勞委會主委之後,只有在98年3月8日,為妹妹代購在新北市板橋健華新城社區1戶眷村改建宅,目前也都仍在持有中。王如玄強調,在此之後,她並未再買賣任何軍宅。
至於她在民國96年到102年之間與謝惠珍小姐的債權債務關係,王如玄表示,那段期間謝惠珍原本有意和她合資購買土地及房屋,但是並沒有洽談成功,最後也並沒有任何房屋土地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