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23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新股約143,890,367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1,438,903,67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發放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發行面額承購該畸零股。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實際因合併而發行新股之股數及換股比例,將依合併契約相關內容辦理。(2)有關本合併案相關未盡事宜,除法令及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得依相關法令規定逕行辦理該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