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212.公司名稱: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金屬電極血糖儀試片預計明年中投產,由於該新世代產品是和全球最大歐系藥廠共同合作開發,屆時將搭配該藥廠胰島素進行全球銷售...全年EPS挑戰6元。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未與全球最大歐系藥廠合作,且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媒體所報導有關預估泰博科技相關營收及EPS係為媒體依法人推估,並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特此澄清。

亞昕國際:澄清媒體報導
10 年前・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