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4/11/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吳文欽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之總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排除董事利益迴避,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文欽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友誼北路31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製造及銷售各種烘焙原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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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