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柏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266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35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35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7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042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次新增之背書保證係為柏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對銀行授信額度展期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852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1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照借款合約規定,保證日到期或子公司償還銀行借款,其連帶保證自動解除(2)日期:依照借款合約規定,保證日到期或子公司償還銀行借款,其連帶保證自動解除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12667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3822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8.8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9.55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柏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之綜合授信額度,即將於105年01月06日到期,為配合實際業 務需要,同意持有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PLOTECH(BVI)CO.,LTD,延續其連帶保證 責任。2.另本案之綜合授信額度為年度展期,故應於105年01月06月到期終止連帶保證責任後, 續申請之綜合授信額度(美金伍佰萬元整)背書保證責任始生效。